一、为规范公司财务报销的审批程序和审批权限,提高公司运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三、报帐员职责要求:
1. 为了避免交叉报销及账务混乱,集团公司各部门及各子公司应指定固定的报账员,由报账员对所有票据进行初期审核后按财务报销要求进行票据粘贴,并按报销要求进行报销单的填写后找相关负责人签字,部分需经办人特殊说明的事项应由报账员和经办人共同找相关负责人签字后到集团财务部门进行报销。
2. 报账员应保证票据粘贴及报销单填写的工整及整洁。
四、财务人员职责要求:
1. 审核会计负责审核票据的真实性与合法性,如出现不符合公司财务报销要求的票据应及时反馈给报帐员,并停止此次报销,返回重新编制。
2. 审核会计负责检查票据金额与实际填报数据是否相符,如出现差异应及时反馈给报帐员,并停止此次报销,返回重新编制。
3. 审核会计负责检查报帐员提供的报帐资料是否完整有效,如出现问题应及时反馈给报帐员,并停止此次报销,返回重新编制。
五、审批权限要求:
1. 公司日常经费报销3000元以下的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后即可报销,3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需分管副总签字后方可报销,30000元以上的由总经理签字后方可报销。
2. 公司借款在3000元以下的由分管副总签字后方可报销,3000以上的由总经理签字后方可报销,公司招待在3000元以下的由分管副总签字后方可报销,3000以上的由总经理签字后方可报销。
3. 公司工程款需报经分管副总、总经理签字后方可付款。
4. 其他未说明费用如需分管副总及总经理签字的由财务部负责人临时在报销单上签注。
六、报销程序:
1. 经办人办理业务后,应及时同报账员沟通,移交并核对清楚需报销的票据及金额,向报账员说明办理业务的性质。
2. 报帐员整理粘贴票据后按照公司相关标准填写报销单,经部门负责人确认并签字后,移交至财务部。
3. 财务部门会计负责审核票据的合法性及报销单填写的准确性,审核无误后签字。
4. 财务部负责人签字。
5. 分管副总经理签字。
6. 总经理签字
7. 签字完成后找财务部部门出纳报销费用。
七、其它说明事项:
1. 财务负责人及审核会计负责票据的真实性、合法性,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和总经理负责业务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 报销账务应讲究办事效率,报销人员应于拿到票据的三个工作日内到财务部履行报销手续,如短期内不能报销的,应提前和财务部进行沟通并说明原因,如有特殊原因,需报经分管副总、总经理审批同意。
八、本管理办法自下发之日起试行实施,未尽事宜按总经理办公会议相关规定批准执行。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