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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公告  
 
内蒙古康巴什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酒吧餐饮文化街区项目第二批甄选合作方公告
时间:2016-07-04   来源:

  根据内蒙古康巴什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文投集团)2016年重大项目招商引资工作计划安排,针对康巴什酒吧餐饮文化街区项目寻找投资合作方。 

  一、项目名称: 

  康巴什酒吧餐饮文化街区项目 

  二、项目概况: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为大力发展文化旅游产业,完善服务功能,新区管理委员会责成内蒙古康巴什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投集团”)通过招商引资、项目合作等方式,在新区建设具有国际性、主题性、特色性的酒吧餐饮文化街区。项目处于康巴什黄金地段,北临文化艺术长廊、南临乌兰木伦景观湖区、西临亚雕文化艺术公园、东临鄂尔多斯婚礼文化公园及城市会客厅,具有不可复制的地理位置优势;项目周边用地稀缺,人流密集,是东胜、康巴什、伊旗的交汇中心和外来旅客集散中心,具有极高的商业价值。建设规模:总建筑约12000平方米,其中预规划10栋独栋单体,每栋建筑面积约500平米。项目合作方式以“谁投资、谁建设、谁运营、谁获益”为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商,选定合作的企业将对街区进行统一投资、建设、运营管理。 

  三、甲方要求 

  1.负责编制街区的总体规划设计方案。 

  2.办理街区建设过程中的前期审批手续。 

  3.建设街区周围及区域内的水、电、路、气、讯等市政基础配套设施,打造园林等景观环境。 

  四、合作方要求 

  1.合作方必须为工商部门注册的合法公司,要求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含300万,以企业信息登记表为准)。 

  2.合作方按照甲方提供的规划设计方案投资建设,并进行运营,运营期限为40年(不含建设期),40年后投资方投资建设的全部不动产自动归为新区国有资产(内蒙古康巴什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签订合作协议之前,投资方须交纳履约保证金,金额为总投资的40%(总投资约为200万元);在签订合作协议后,双方以合作方的名义在甲方指定银行成立共管账户,合作方需将项目建设资金一次性打入共管账户,由文投集团根据工程进度统一管理拨付;履约保证金将在签订协议5年后退还。 

  4.项目的前期规划设计等费用和水、电、路、讯建设费用均计入合作方建设成本。 

  5.项目运营后,甲方将逐年收取综合物业管理费,收取金额根据当期市场经营情况确定。 

  6.合作方需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提交项目运营方案,方案中需对经营项目、经营团队、经营理念、经营思路等做出详细说明。甲方将采取择优录取的原则,对运营方案进行审核,对于具有主题风格,且与国际接轨的项目予以优先考虑。 

  7.经甲方最终评审选定备案的运营方案,无特殊情况合作方不得更换。遇特殊情况必须更换需提前与甲方沟通,并进行备案审批。 

  8.合作方需在2016年底完成项目主体建设,2017年7月开始运营。 

  9.合作方所经营的项目需面向社会大众,不得搞私人会所。 

  10.合作方40年运营期内,要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中途如更换经营项目或经营团队,需提前与甲方沟通,并进行备案审批。 

  五、甲方违约责任 

  运营期限内,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协议需提前终止,甲方将对合作方的建筑进行成本核算、购买,并给予相应补偿。经营时间在10年以内,补偿建设成本的10%;经营10-20年(含20年),补偿建设成本的5%;经营20年以上,不再做补偿。 

  六、合作方违约责任 

  1.运营期内,若出现停业6个月及以上的现象,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作协议,收回建设项目的运营权。 

  2.投资方需要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合法经营或委托经营,运营期内,若出现任何违法违规,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作关系,终止合作协议,并无偿收回合作方所投资的全部不动产,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合作方负责。 

  七、退出机制 

  1、双方签订合作协议后,非甲方原因,合作方不能正常履行协议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作关系,终止合作协议,5年内则不予退回履约保证金。 

  2、建设期内,合作方如不按照甲方提供的规划设计方案及相关要求进行建设,不服从甲方管理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作关系,终止合作协议,并无偿收回其所投资的全部实体资产,同时不予退回履约保证金; 

  3、运营期内,合作方需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合法经营,若出现任何违法违规及重大安全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甲方将自动解除合作关系,终止合作协议,并无偿收回其所投资的全部实体资产,5年内则不予退回履约保证金。 

  4.如甲方原因,导致合同提前终止的,甲方将对合作方的建筑进行成本核算、购买,并给予相应补偿。 

  5.如合作方提出提前终止协议,甲方可以考虑对合作方的建筑进行成本核算、购买,但不做任何补偿。 

  、以上公告内容由文投集团具体负责解释。 

  九、以上公告内容未尽事宜,将在签订合作协议中进行明确。 

  十、报名时间 

  2016年7月5日9:00—7月11日18:00 

  十一、联系人及方式 

  刘玲利:18647774776 

  尚  叶:0477-8593733   13394775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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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0477-8593778、0477-8593535 传真:0477-8593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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